选择村级财务代理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招标选择村级财务代理机构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我镇拟自行招标1个会计中介机构对我镇18个村的村级会计业务工作进行代理,专门负责村级财务支出单据审核、账务记账等业务。通过竞争性谈判程序,确定代理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起止时间按合同约定为准)。

四、预算资金:费用总额上限控制在14万元。

五、竞争性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恩施市财政局遴选确定的单位。

六、中标人相关要求

1、中标人必须确定派2名精通会计业务并能熟悉操作电脑的人员负责完成18个村的会计代理工作。

2、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派驻到我单位的代理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日常工作纪律,服从我单位统一管理。

3、其他相关事宜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七、竞争性谈判报名

凡有意参与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741日至412日(节假日除外)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地点:龙凤财政所。

八、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地点及材料

竞争性谈判开始时间:20174181430分。

地点:龙凤财政所四楼会议室。

谈判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业绩资料。逾期未达到指定地点的,不予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谈判实行两次报价。

 

联系人:王诗东       

联系电话:13402797818

 

 

  龙凤镇人民政府

                                2017331

                     

                       编审:朱胜武     编辑:张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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