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恩施市民政局《关于免除全市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恩市民政发[2011]15号文件)
办理地址:
恩施市金龙苑小区A栋3单元4楼0401室
办理电话:
18971871608
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至下午5:30
补助标准及依据:
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困难优抚对象。免除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遗体消毒等基本殡葬服务费。其标准是:1、普通车辆遗体运送:根据恩施州价[2008]36号文件规定,以舞阳坝天桥为中心10公里范围内,每次收费260元,超过部分按每公里5元计算。2、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根据恩施州价[2004]162号文件规定,尸体冷藏费按每小时8元收取,冷藏柜(防腐尸罩制冷式)按每天100元收取。3、普通火化设备遗体火化:按恩施州[2008]36号文件规定,火化费每具450元收取,遗物处理费60元。4、遗体消毒:每次收取85元。火化一具可减免1250元服务费。
依据为湖北省《关于免除全省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鄂民政发〔2011〕7号和恩施市《关于免除全市城乡低保等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恩市民政发[2011]15号文件。
办理需知
办理条件:
常住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和享受抚恤(补助)金的重点困难优抚对象。
所需材料:
申请人申请时持本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户口簿、救助证、五保供养证、抚恤证、死亡证明、火化证明等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申报。
办理程序:
一、受理
申请人到乡镇办民政办公室填写《恩施市特殊困难对象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申请表》(民政办提供);
二、审查
1. 乡镇办民政办公室确认申请人身份;
2.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并签字盖章;
三、审批
1、申请人持申请表到恩施市殡葬管理所审批;
2、审批完成后申请人到恩施市殡葬服务中心领取补助。
编审:陈霖
编辑: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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