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成和:增强底气锐气正气 做敢于担当好干部

来源:中国硒都网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干部在我国“站起来、富起来”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必将在中国“强起来”的伟大事业中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但是,少数干部存在一定程度的在其位不谋其政、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这当然无益于工作地开展,无益于各项事业的发展,遑论“两个一百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了。

出现这些现象,有宗旨意识淡薄、政治信仰不坚定、“三观”出现偏差等主观因素,同时更有敢于担当的体制机制客观因素。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干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强调干部要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同时一再提出要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更广泛更有效地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容错纠错机制、“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者担当”,无疑给能干事、想干事的干部解除了思想上的后顾之忧—— 为官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撸起袖子加油干,不枉人民干部身份。

容错纠错,增强担当底气。《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 “三个区分开来”为我们细化容错规定,规范操作程序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依据支撑。容错之容,首在鉴别。“容为公之失,不赦为私之罪”,首要的是鉴别干部做某件事是否出于公心,是否出于为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动机,而不是为了一己之私利或者小团体的私利,也就是是否在做正确的事;其次是要鉴别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再次是要鉴别是否在正确的做事,是否按照程序经过科学民主决策,是否经过调研论证和风险评估,是否阳光运行、接受各方监督;最后要看后果,有无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容错纠错,重在纠错。从制度建设层面看,纠错是容错机制的配套措施。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督查,当开始出现偏差、失误时,及时纠正,保护干部的同时,避免放任错误扩大造成更大的损失。

创新干部提拔任用,激发担当锐气。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创新服务对象考核机制,实现能上能下机制,庸者下,能者上,让能干事、敢干事的人有位子,有激情,有锐气。

强化教育监督,增强担当正气。加强群众观、党性、担当精神等教育,形成“想担当”思想;加强业务知识、法规法纪知识教育,形成“能担当”内涵;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形成“敢担当” 底蕴。

(编审:滕义 编辑: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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