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2017年社会救助工作执行新标准

(通讯员 张红梅)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规定精神,恩施市2017年社会救助工作执行新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标准由现行的420/.月调整为480/.月;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3200/.年调整为3500/.年。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960/.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标准由现行的5100/.年调整为6300/.年;分散供养标准由现行的5100/.年调整为5700/.年。

 

编辑:谭雪芬     编审:陈霖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