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建生:法律监督农民工讨薪案件彰显执法正义

近日,一条“农民工暴力讨薪被刑拘,检察院宽严相济不批捕”的新闻在微信里窜红,受到社会关注和公众好评。

事情说的是6名农民工从江苏远赴湖北恩施务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近六万元未结,到工地项目部讨要工资未果,遂砸毁电脑、饮水机等办公用品,损坏财物价值人民币6724元。案发后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并提请批准逮捕。考虑该案系农民工讨薪引发的特殊性,湖北省恩施市检察院就此案进行了公开审查,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依法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6名讨薪农民工终于拿到了拖欠的工资,表示可以过个好年了。

一改过去关门审查案件方式,开门邀请办案民警、律师、人民监督员、被害方代表、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共同参加,公开审查这起刑事案件,是一次具有示范意义的法律监督实践,也是司法改革在刑事检察领域里的生动细致的反映。公开审查的过程,是阳光执法的过程,是化解矛盾的过程,是接受群众监督的过程,也是法治教育的过程。通过公开审查,使6名农民工认识到暴力讨薪的危害,维权也必须守法;同时也让用工方认识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也是违法,甚至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构成犯罪,对社会起到积极的警示作用。

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虽然不同于法院判决,但同样也具有法律效力。本案的亮点在于,法律监督,剥去了神秘的外衣,多了民声民意。检察机关在批捕环节没有一审了之,一捕了之,走完程序置身事外,或者将案件积压下的矛盾消极推到公诉、判决环节上,形成烂尾。而是围绕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范围内对群众关心的后续工作实事求是进行处理,并做了大量的调解疏导,有效化解了农民工讨薪之痛,维护了当事各方的合法权益,达到了办案的最佳效果。尤其在维护整个农民工群体的利益的问题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表现出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该案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取得了办一案,教育一片和警示一片的效果,赢得了群众的点赞。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司法机关办案执法价值取向所在。时值年关,农民工讨薪事件的发生必然影响着群众的生活和社会的安宁。重视妥善处理好这类案件,加大对困难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无疑是司法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必须要做好的手头工作。

(编审:李晋升 见习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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