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2016年学校汛期安全工作安排

汛期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经常化。灾害天气前要进行全面筛查,明确灾害天气可能造成重大损害的部位和时段;灾害性天气发生过程中要随时对重点部位进行巡查,了解灾害天气对师生安全有可能造成的影响,以便及时启动应对措施;灾害性天气停止后还要全面排查,以便及时查实灾情和发现灾害天气形成的安全隐患。重大险情要填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和《恩施市灾害隐患点排查登记表》,并及时专题上报到当地政府和市教育局等有关职能部门。

汛期灾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要突出重点。对容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洪水、校舍基础受损、地基下陷、墙体酥松、屋顶漏水等情况的校园及周边的山体和河流环境,各校要进行重点排查,要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校内,要重点关注土木、石木结构的老房子,学校食堂、礼堂、操场等人员流密集场所,库房、围墙、挡土墙、走道栏杆及供水、供电等学校附属用房及设施的安全,校内外的水沟、下水道是否畅通也要列入排查的内容。

校外,要高度重视并密切注意低洼涝区,山洪、泥石流灾害威胁区,靠江、河、水库边的道路,到校桥梁的情况,与当地政府密切配合,做好危险路段、河流、水库、桥梁等地的警示标识标牌,灾害天气要坚持路队护送和家长接送等专门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

学校对排查出的灾害风险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要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整改时限,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同时,要加强“痕迹”管理,建立健全汛期安全管理工作档案。

 

恩施市教育局供稿    编辑:杨绍虹   编审:郭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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