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景区服务质量,强化景区安全,维护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成果,同时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旅游部门对于加强旅游景区监管的要求,日前,恩施市旅游局出台多项措施,加强景区管理,完善景区服务。
规范景区建设,明确开业条件
严格要求景区的开发按照恩施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进行,遵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全市旅游资源开发管理权限的紧急通知》相关规定。在建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聘请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按照行业标准和规范进行勘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严格遵守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景区开业必须按照《旅游法》要求,达到相应的条件并听取旅游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的,由景区主管部门进行处罚。
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指导景区切实加强景区软硬件建设,坚持以游客为本,优化游览路线、完善游览设施、丰富服务内容、提升管理水平,落实景区服务规范。一是优化旅游公共服务,完善游客中心、停车场功能,规范化设置标识标牌、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二是提升旅游厕所建设和管理档次,做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三是加快建设智慧景区,为游客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提升景区服务意识和水平,建立健全投诉、经营管理、卫生保洁等制度,给游客营造一个干净、卫生、安全、舒适的旅游环境。
重视景区管理,维护A级景区品牌权威
今后我市将按A级景区标准进一步加强景区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制度。各旅游景区要严格对照A级景区相关标准,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设施,加强运营维护,强化服务管理,对不合格或未达到标准的A级景区,视情况作出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
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督促旅游景区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巡查记录,切实排查安全隐患。
通过对景区规划、建设、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安全监管、行业标准化等工作的管理,将全面提高市域各旅游景区的建设标准,增强景区软实力,从而最终达到建设精品景区、提升游客满意度的效果。(朱文环 供稿)
出台措施背景:今年下半年,在国家旅游局督促和指导下,全国各地旅游部门启动了对全国4A级及以下景区的集中复核检查,掀起了一次最严厉的景区整治。在此次行动中,共有367家4A级及以下景区分别受到取消等级、降低等级、严重警告、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其中107家景区被摘牌。国家旅游局正会同相关部门,酝酿推出新修订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和新国家标准,全国景区监管进步走向常规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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